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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8-28    点击数: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由于推进力度大,方法得当,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部门在镇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897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镇赉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了《镇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镇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镇赉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镇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镇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镇赉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镇赉县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并下发给各部门,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举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将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76个部门分成二批进行培训,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参训人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为保证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内容不泄露国家秘密,不传播各种虚假、黄色、反动等内容,政务公开协调办和各部门签订了《镇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络管理责任书》。
  (二)《条例》宣传。为形成全县上下知晓政府信息,支持政府信息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一直都十分重视政府信息的宣传工作,积极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和各种活动进行宣传。今年5月份,我县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学习培训我们分别于2014年5月22日和5月23日对全县76个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重新培训,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要求他们能熟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系统。在此基础上,指导各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年底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通过考核,对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76个部门的工作有了详实、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打分,评定档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情况
  2014年,我县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各部门能按上级要求规范编制信息目录和指南,在门户网站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并能使信息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有明确的机构、人员,有受理、答复机制和受理记录,门户网站上已提供依申请公开系统。在镇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897条,县直部门公开信息5611条,乡(镇)场公开信息228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87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081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869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4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20条;其他类信息5136条。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上不到位,还没有真正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此项工作,虽然成立了工作机构,但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些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甚至是形式主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多集中在本单位动态信息如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不够。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所发布信息都是集中在几个时间点发布,未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信息产生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常态化。三是信息发布不规范。部分单位所发布的信息随意性较大,所发布的信息存在着栏目与内容不对应、信息内容不完整、非本部门产生信息本部门发布、发布的信息格式未能按照规范要求上传等现象。按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每条政府信息均应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文号、生成日期、信息主体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形式等内容,但部分单位发布的信息项目填写不全或是随意填写,发布的信息标题、字体、颜色、页面设置等未按相关规定统一规范。
  (三)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工作责任有待落实。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尚未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层级审核制度,定期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新产生信息公开的时限没有明确的制度约束。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但并未严格执行。
  、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加大力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公开信息范围要进一步拓宽。尤其要加大涉及人权、事权、财权、审批权、执法权、收费权、工作流程图以及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信息的公开。二是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镇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三是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信息,要坚决杜绝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现象,一定要严络按照统一的格式规范进行上传发布。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特别要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做到信息的整理、审核、发布都有专人负责,保证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认真梳理,规范信息。各部门要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各种不符合规范的信息进行认真自查和梳理,该删的删,该改的改,该更新的要及时更新。
  (五)强化监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2014年起,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县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将对各考核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镇赉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