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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镇赉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赉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镇赉县永安西路407号;邮编:137300;电话:0436-7223757)。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上报2023年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做好政务公开人员备案。同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培训,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组织多种形式宣传。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镇赉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同步开展《条例》宣传和学习活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 5月15日上午9:00,联合政务服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在奥体公园利用大屏幕及现场解读的方式进行宣传,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市场监管、减税降费、城乡规划、政务服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增加群众对各项政策知晓度。县政务公开办及各部门共制作条幅50条,发放宣传单18000余份,宣传摆放品10000余份,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群等集中发布信息10余条。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为便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课程,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发挥示范促学作用,主动带头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水平。
  (三)加大力度,确保信息全面公开。我县结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将镇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督促各单位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2条;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指导,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今年,已知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网上申请18件,均在法定规定时间范围内答复完毕,别外12件为邮寄申请,已按照答复规范进行答复;三是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本着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的原则,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专题专栏等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县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人员更换时工作衔接不到位,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归类梳理还需更加明晰,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
  (二)改进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一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了解企业群众最期盼公开的内容,要求各政府部门在县政府网站上做好归类查询,更好的向企业群众提供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