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报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2017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落实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规范和完善水利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我局人秘科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精心编制目录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对外公开了本局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努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深入学习宣传。通过会议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公开氛围,使广大干部了解《条例》施行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5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通过“镇赉政府网”网站的“水利局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水利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防汛期间建立手机水情信息平台,通过手机平台编辑发送的“水情手机报”,让水利信息的送达更加便捷有效。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行业报纸及信息刊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镇赉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镇赉县水利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镇赉县水利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条例》和《镇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收集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2018年,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教育作用,注意收集工作中的有用信息,适当进行公开。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借助报纸和电视这类“有声有色”的媒体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