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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水利局关于2010年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22    点击数:

2010年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22号)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22号)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各级分工负责,以水利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行业重大工程建设、部门预决算、水环境提升等为重点,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努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将镇赉县人民政府网 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注重收集、发布防汛防旱、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城乡水利工作等反映水利水务行业动态的有价值的重点信息。积极组织、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相关社会媒体和工作简报全方位开展多样化宣传。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便民服务热线、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回应和努力解决社会关心的水利工作问题。加强公开信息审查,保障 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通过 镇赉县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可链接到县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 ,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强化信息发布。加大镇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充分利用纪念 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 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拓展水利工作公开服务和监督平台。

          2、规范权力运行。继续深入推进水利部门职能转变,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办理,完善水利窗口服务规范和公开承诺,不断提高审批透明度。 

          3、坚持民主决策。明确了集体决策原则、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民主决策原则,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事项的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情形,为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我局不断创新建议提案办理和来信来访答复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把代表、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作为促进水利工作的推动力。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范要求,除涉密外所有的政务工作均要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加大水利重大事项信息全程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形式、公开程序;及时更新、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回应社会舆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