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赉县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镇赉县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设立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88条,规章制度类3条,政策法规类12条,全部实现电子公开。司法局能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局制作了法律服务便民手册、服务指南。能够在各法制宣传活动和日常的法律援助接待中,加强本局信息公开的宣传,及时发放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宣传和便民手册,通过宣传和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持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是兼职做这项工作,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部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设备和组织体系还不是十分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设备落实和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加大业务信息的公开量。
镇赉县司法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