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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216773392253/2018-02930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标      题: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经开管发〔2018〕1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岗位安全责任的有效载体。“双重预防机制”是构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两道防火墙。2017年8月、11月中共镇赉县委镇赉县人民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赉县“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发[2017] 27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镇发[2017] 35号)文件,对“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五个一工程”

  1、 “一业一规”: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收集全。

  2、“一企一标”: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企业落实“一企一标”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跟踪指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企业进行分级监管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落实五到位”。

  3、“一岗一责”:指导企业要根据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一人一卡”:指导企业要建立完善员工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实现“岗位有卡片、防范在岗前”。

  5、“一日一醒(省)”:监督企业全面落实每日安全生产班前警醒、班中提醒和班后反省活动,制定监督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培训,严格防范风险、严守操作规程、严查事故隐患。

  二、“双重预防机制”

  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包括:合理划分评估单元,科学确定评估方法,突出岗位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各企业要把“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所有相关企业单位要在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并上报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及县安监局,开发区安监局联系人:朱雪丹,电话:15043665559;县安监局联系人:鲍永华,电话:13843629978

  

  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和“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