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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电子版可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镇赉镇凌云西路859;邮编:137300;电话:0436-7222105;联系人:庞玉萍)。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群众关注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位推动

1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二)强化保密管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安全开展

1为强化政府信息保密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2、严格日常管理并及时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的录入、更新以及维护工作。

(三)强化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拓展公开渠道,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办理事项名称的标准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予以公开,以便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四)强化学习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认真贯彻学习宣传《条例》具体内容,通过展示板、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双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适时对局网站栏目进行更新调整,使网站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7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178309.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着力查找问题与不足,全面总结经验与成效,政务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和认知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