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办函〔2018〕22号)和《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基本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举报投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永安东路799号);
邮编:137300;
电话:0436-7238443;
传真:0436-7238443。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镇赉县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办函〔2018〕22号)和镇赉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镇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的要求,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对文件等信息在镇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二)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本单位积极开展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基本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
(三)“只跑一次”改革中办事事项流程规范化情况。
本单位将全部的21大项办事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事项名称的标准、办理流程的标准、所需要件的标准、办结时限的标准都进行了规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局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是是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机构,负责与县信息中心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基层各单位积极配合办公室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38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七、举报投诉
2018年,全县未有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举报投诉事件。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上不到位,还没有真正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此项工作,虽然成立了工作机构,但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多集中在本单位动态信息如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二是信息发布不规范。按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每条政府信息均应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文号、生成日期、信息主体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形式等内容,但有的信息项目填写不全,发布的信息标题、字体、颜色、页面设置等未按相关规定统一规范。
(二)改进措施
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严格按照上传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九、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加大力度,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镇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信息,要坚决杜绝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现象,一定要严络按照统一的格式规范进行上传发布。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要严格执行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特别要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做到信息的整理、审核、发布都有专人负责,保证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