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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和信息公开的原则要求,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整体联动机制。
  严格按照《关于镇赉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工作,促进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分局职能,认真对我分局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再次梳理,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逐项查找并更正了含错别字的链接40余处。截至目前,共主动发布信息35条。主动公开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凡属于公开范围的事项基本上都能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发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完善分局依申请公开栏目功能,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不定时登录查看,发现一个,快速办理一个,截止目前,1件依申请公开项,已按程序完成。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栏目更新,同时要求各科室积极上报相关信息,提供更加便民指南。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不定时对各科室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围绕全县生态环保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