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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12-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镇赉县教育局201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4个部分,其中《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切实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工作人员,坚持做到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规划、重大问题与工作部署,并制定了《镇赉县教育局教育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通过目标管理手段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教育局机关、系统各直属单位和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细化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多项工作制度,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一是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按照“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的公开承诺予以回复。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镇赉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镇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镇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等进行调研,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履行义务,服务尽责。我局严格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按照《镇赉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镇赉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的政务公开重点,全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内容,并认真办理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对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分类、依据及承办机构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统计。同时,不断改善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查询点和咨询电话。                           

(四)加强监督,增强实效。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居民群众的监督评议。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2011年镇赉县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11月——12月,镇赉县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4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1年,我局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依托镇赉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全年未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镇赉县教育系统无此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 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重视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如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滞后性。

2.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需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的把握和运用还有一定差距,各种理论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 政务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各项工作细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和目标考核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的教育与培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内化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3.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