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镇赉县民政局始终以为群众提供快捷、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中心,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扎实地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权益为目的,以各种载体为依托,在与民互动中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充分、更直接、更有效地向群众公开民政部门行政服务内容,民政局一是通过公示栏、展板等公开局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具体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地公开了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按照县政务公开网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目前,民政局已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将公开类别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文件、行政管理、社会福利等,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公开。尤其对民政工作最新资讯、信息和图片在第一时间予以发布,重要数据库信息随时更新,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政工作动态。三是积极参与12345等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业务反馈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及时解决。四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多次组织系统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讨论。明确责任,明确人员,确保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任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部署和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强化组织领导,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以局长王德海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抓,有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局长王德海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多样化。为便于群众办理业务和接受群众监督,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印发办事指南宣传资料、新闻传媒报道等多种公开形式,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办理依据、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全部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并且,在机关设立了指示牌,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
3.公开内容规范化。由于民政工作面广、线长、对象多,因而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民政工作宗旨,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1.有速度。收到申请后由局办公室登记并第一时间检索,对已主动公开的,电话或现场告知信息的路径和方式,不能马上或现场检索到的,立即转相关处室单位,要求在2日-3日内予以答复,根据答复及时反馈申请人。
2.有温度。本着“多问一嘴、多说一句、多做一点”的态度,重视每一个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处理。尤其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特殊人特殊对待:或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或不厌其烦回答申请人咨询。
3.有尺度。根据申请人申请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例》规定,正确适用条款。遇有疑难复杂的,反复沟通相关处室单位,积极征求政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意见建议,在20工作日以内,努力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答复,避免复议诉讼等法律风险。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 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制定完善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进一步的明确。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是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二是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三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等现象。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透明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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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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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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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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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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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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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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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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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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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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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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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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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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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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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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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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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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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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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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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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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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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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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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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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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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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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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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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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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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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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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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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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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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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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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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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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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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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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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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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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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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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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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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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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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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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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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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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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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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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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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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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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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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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规范了行政行为,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科室的政务公开不及时,实效性不强,影响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少数科室不注重第一手资料收集,政务公开内容不丰富,周期长,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工夫,推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2.继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的同时,为民政对象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3.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服务信息载体,加强与民互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
镇赉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