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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公安局2015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31    点击数:
  镇赉县公安局2015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两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15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真实、全面、规范进行,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分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落实。 

  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明确了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信息更新维护和更新周期的要求;建立了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实施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7余条,公众可在相关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公安机关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5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水平;三是在公开政务信息的“及时性”上下功夫。 

    

    

  镇赉县公安局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