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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赉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公安局党委中心工作,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为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

按照《2023年镇赉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考评要点》明确要求,坚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本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一)组织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务公开调研活动,多渠道收集吸收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实施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专题讲座,针对初任公务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每月查看哪些栏目未更新及时查缺补漏,每季度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自查和改进,以确保及时准确发布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部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负责人改正,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及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下,主动作为,及时高效完成信息录入、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各项城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齐抓共管,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我局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主动公开。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4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思想需进一步强化;二是相关制度和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二)改进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强化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镇赉县公安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