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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镇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镇赉镇庆余北街627;邮编:137300;电话:0436-72900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医疗保障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单位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初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任务进行了再次明确,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办公室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经费,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1、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布出台的重要文件,反映医疗保障局重大工作进展,征集公众意见,发布提示公告。

  2、会议、文件。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的形式公开局机关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工作部署等内容。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全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相关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继续深化政务平台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充分利用(http://www.jlzhenlai.gov.cn/)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镇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及时编辑、修改、复核、发布相关信息,发布涉及重大医疗保障改革相关政策信息。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申请的程序和规定,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接受各类申请、投诉和咨询,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年终目标考核,并明确各科室的政务公开目标和考核要求,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72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准确的获得所需信息,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今后我局将继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切实抓好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