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的通知
镇工信联字〔2022〕13号
各企业: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对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一季度和“五一”假期稳增长贡献较大企业予以奖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2年规模以上制造业(非外资)工业企业,申报企业在经营、信贷、纳税等方面信用良好。
二、申报条件
(一)2021年下半年产值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且净增量达1000万元以上;
(二)2022年一季度产值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且净增量达1000万元以上;
(三)2022年“五一”假期不停产,当月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累计产值增速高于全县规模以上产值平均增速。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三、企业需提交的资金申请资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报审核表;
5.审核意见表;
6.关于XX企业“五一”假期连续生产承诺书;
7.“五一”假期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真实性证明;
8.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7日到11月11日企业向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进行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要件
(一)申请补贴的企业向县工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申报相关材料。
(二)县工信、统计、财政等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经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报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方案并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蓝色封面胶装成册,报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相关部门需留存申报材料,请与企业另行说明。
六、其它要求
企业提供的材料、填报的数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县工信局运行投资规划科 姜凤玉 0436-7252797
县财政局产 业 发 展 科 宋岩飞 0436-7222075
附件:
1.项目申报书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申报审核表
4.审核意见表
5.关于XX企业“五一”假期连续生产承诺书
6.“五一”假期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真实性证明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镇赉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