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1MB19804932/2023-0357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标      题: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工信字〔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索引号: 11220821MB19804932/2023-0357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镇赉县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标  题: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镇工信字〔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镇工信字〔2023〕39号
  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单位: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吉工信企业〔2023〕151号)要求,镇赉县工信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我县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进行验收审核工作。
  一、验收范围和方式
  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工作由镇赉县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采用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验收结果上报到省工信厅。
  二、验收程序
  (一)镇赉县工信局向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单位发出验收通知,接到通知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验收材料。
  (二)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见附件),报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要结合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的各项绩效目标、预期指标、预期效果,由验收专家组,逐项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为3-5人,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报送时间
  2022年度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单位在2023年6月29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告和纸验收材料(4份)一同报送至镇赉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请企业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验收材料的审查和现场验收工作,对拒不配合工作的项目单位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并视情况收回财政补助资金。
  (二)对首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单位,收回财政补助资金。
  (三)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雪佳
  联系电话:7254966
  邮    箱:pxj2004@126.com
  附件1:2022年度镇赉县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单位名单
  附件2: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材料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镇赉县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单位名单.docx
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验收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