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镇赉县城区2023—2024年度
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函〔2023〕23号
镇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镇赉县城区2023—2024年度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城区2023—2024年度
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2024年度镇赉县城区冬季清雪工作,保障城市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镇赉县城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街路、公园、广场、城乡结合部及平房区块清雪工作。
二、降雪级别及职责分工
(一)小雪级别(24小时内降雨量为0.1-2.4毫米)和中雪级别(24小时内降雨量为2.5-4.9毫米)。
清运模式:县住建局环卫中心、园林中心和第三方服务公司有序进行清运。
指挥机构:指 挥 长:于年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王国东 县环卫中心主任
姜继发 县园林中心主任
宋来玉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王 宝 县综合中心主任
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人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综合科,联系人:杨闯,电话18443665588。
职责分工:主要街路人行道、城乡结合部及平房区块由环卫中心负责清扫;主要公园、广场由园林中心负责清扫;黑色路面、其余人行道、公园、广场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清扫、清运,同时负责城乡结合部及平房区块清运工作。环卫中心、园林中心和第三方服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详见附件1)。
(二)大雪级别(24小时内降雨量为5.0-9.9毫米)。
清运模式:除环卫中心、园林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外,增派住建局各科室、基层单位参加城区主要路段积雪集中清除工作,快速恢复道路通行功能。按先后次序清扫、清运永安路、团结路、新兴街、庆余街、扶余路、奥体东街、环湖路、南湖街、正阳街、镇东街等主要街路积雪,保障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广场正常运行。
指挥机构:指 挥 长:王德海 县住建局局长
副指挥长:曲 成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于年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国臣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县住建局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综合科,联系人:杨闯,电话18443665588。
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
(三)暴雪级别(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0毫米)。
清运模式:主要街路、公园广场及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街路由住建局机械化清扫清运为主,其他街路由县直、驻镇中省市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清扫为辅,由住建局负责统一清运。
指挥机构:指 挥 长:邰国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德海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侯天昭 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
贾大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年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国臣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戴启祥 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王国东 县环卫中心主任
姜继发 县园林中心主任
宋来玉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王 宝 县综合中心主任
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人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联系人:于年红,电话:13943629977。
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指挥机构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提前进行研判。指挥长要及时下达清雪启动指令,相关清雪责任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接受调度和指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以雪为令,不等不靠,按照学校医院优先、政府机关优先、公共场所优先、繁华道路优先、主干道优先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清雪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承担清雪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要提前熟悉责任区,雪情发生后,按照指挥机构要求,及时完成责任区内清雪运雪任务。街道、社区及物业公司负责各物业小区清雪工作。
(三)超前运作准备。各部门(单位)要准备好清雪装备并及时检修各类清雪作业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安全可靠,在降雪前采购足量设备工具,确保工具储备到位,随时做好突发性暴雪清除准备。环卫中心、园林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大雪、暴雪后道路积雪外运设备(自卸车)社会资源的联络储备工作,要联络到位、有效储备,战时能及时调动。
(四)保证时间质量。各责任单位要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组织人员清运。夜间降雪,次日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除。小雪要在1日内清除完毕;中雪要在2日内清除完毕;大雪要在3日内清除完毕。节假日降雪,应及时组织清运。清雪标准为无积冰、无残雪、见底露面、路见本色,不留死角死面。
附件:1.小雪和中雪级别路段分配表
2.大雪级别路段分配表
3.暴雪级别路段分配表